一、办事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初审;
4、审批;
5、缴费;
6、颁发采矿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报告;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4、营业执照;
5、安全准采证;
6、开采方式变更后的开发利用方案;
7、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缴费证明;
8、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9、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10、其它有关材料。
三、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办证费;
2、采矿权使用费。
五、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241号令;
2、价费字[1992] 251号;
3、财综字[1999]74号;
4、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