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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规程、划拨用地目录等。 二、程序 1、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确定地块位置、面积,组织材料地; 2、报批材料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 3、缴交有关税费,领取批准文件; 4、发布公告,实施征地; 5、根据项目类型及相关政策供地; 6、办理土地登记。 三、要件 (一)文字资料部分 1.市(县)国土资源局向上级部门请示(写明经政府同意后上报;属国务院审批的,仍需由当地政府请示,国土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2.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经政府盖章同意); 3.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 4.征地补偿安置听证资料(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放弃听证申请及被征地村组出具经过2/3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2/3成员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或听证笔录、针对听证意见和建议的解决措施建议); 5.补充耕地验收函; 6.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含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涉及国有土地的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林地时需要); 8.征地预存款证明(国土部门证明:写明批次名称、帐号号码,银行资金证明); 9.具体建设项目名单(项目、面积、规划用途); 10.园地不是林地的证明(县级林业部门出具); 11.集体建设用地的说明。 (二)图件资料部分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2.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补充耕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属省审批并有省验收确认的耕地储备指标的,无须附补充耕地位置图);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应标出用地所在位置,如提供的为局部图,应标出图的经纬度、坐标)。 四、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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