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委托,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定于2007年7月30 日9时至2007年8 月14 日16时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公开挂牌转让位于清远市新城东19号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位于清远市新城东19号区,土地面积为3469.2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最低转让价:225.5万元(人民币),以付款条件优并价高者得,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委托方有附带条件,详见挂牌资料及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三、有意竞买者可自2007年7 月30 日9时起到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索购挂牌文件,并于2007年8 月14 日16时前(工作日)按挂牌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包括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8月13日17时前到帐),以取得竞买资格。土地交易中心于2007年8 月14 日16时公开揭牌。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