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委托,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定于2007年12月14 日9时至2007年12 月31 日16时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公开挂牌转让位于清远百加集镇阳光大道北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于清远百加集镇阳光大道北侧,土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最低转让价:40.3万元(人民币),以付款条件优并价高者得,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有意竞买者可自2007年12 月14 日9时起到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索购挂牌文件,并于2007年12月30日17时前(工作日)按挂牌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包括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土地交易中心于2007年12 月31 日16时公开揭牌。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