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市地挂出(2007)1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委托,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于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西南角,用地面积为9491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为: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挂牌出让起始价:¥4271万元(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参加竞买人需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贰亿元的独立法人实体,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如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须在2008年2月5日前付清成交价款,并在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十五个月完成开发建设。有关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宗土地出让公告时间自2007年12月29日~2008年1月31日,挂牌竞买时间自2008年1月18日9时~1月31日16时,有意竞买者可自2007年12月29日起到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索购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08年1月30日17时前按挂牌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包括竞买保证金、银行资金证明等),以取得竞买资格。土地交易中心于2008年1月31日16时公开揭牌。
联系人:梁生、林生 电话:(0763)3362615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