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委托,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定于2008年4月9 日9时至2008年4 月24 日16 时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公开挂 牌转让位于清远新城西4号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于清远新城西4号区,土 地面积为3170.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至2044年01月25日)。最低转让价:501万元(人民币),以付款条件优并价高者得,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4 月9 日9 时起到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索购挂牌文件,并于2008 年4 月 24日下午16时前(工作日)按挂牌文件 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包括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4月23日下午17时前到帐), 以取得竞买资格。土地交易中心于2008年4 月24 日16时公开揭牌。(附:委托方附加条件)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