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委托,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定于2008年4月29 日9时至2008年5 月13 日16时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公开挂牌转让位于清远市新城E17号区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于清远市新城E17区,土地面积为8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至2058年04月13日)。最低转让价:48.0732万元(人民币),以付款条件优并价高者得,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4 月29 日9时起到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索购挂牌文件,并于2008年5 月 13日下午16时前(工作日)按挂牌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包括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5月12日下午17时前到帐),以取得竞买资格。土地交易中心于2008年5 月13 日16时公开揭牌。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