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市地挂出 (2008)100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受委托,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于清远市新城E48#区广清高速公路横荷出口对面,总用地面积为129265.66平方米,其中西侧71595.69平方米为旅游接待区,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为:容积率≤0.35,建筑密度≤25%,层高不大于6层,绿地率≥40%;南侧57669.97平方米为房地产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20%,层高不大于12层,绿地率≥40%。挂牌出让起始价:¥48476150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参加竞买人另需提供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证明。有关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本宗土地出让公告时间自2008年5月9日~2008年6月11日,挂牌竞买时间自2008年5月29日9时~6月11日16时,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5月9日起到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索购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08年6月10日17时前按挂牌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包括竞买保证金、银行资金证明等),以取得竞买资格。土地交易中心于2008年6月11日16时公开揭牌。
联系人:梁生、林生 电话:(0763)3362615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