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有关规定,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受委托,定于2008年6月27日上午10时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五楼土地交易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宗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位于清远市新城西四号区,证载土地面积为1320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至2043年3月15日。拍卖起始价为:¥3499590元,竞买保证金:¥70万元。二、该宗土地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承担该宗地原涉及所欠的征地补偿款、超期款等费用以及需返还的征地实业用地,并自行与当地村民小组、村委会及街道办协商解决各项事宜。竞买人于拍卖前须另行缴交征地补偿款、超期款等费用保证金300万元。三、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标的竞买保证金及征地补偿款、超期款等费用保证金付款凭证到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有关竞买登记手续,截止时间至2008年6月26日下午5时止,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的日期为准,有关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见拍卖资料。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系人:梁生、林生 0763—3362615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