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委托,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定于2008年6月18 日9时至2008年7月3 日16时在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公开挂牌转让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龙华大道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龙华大道,土地面积为59.2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至2056年11月22日)。最低转让价:13万元(人民币),(该转让价不含地上附着物补 偿费用)以付款条件优并价高者得,履约保证 金为人民币2.6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6月18 日9 时起到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索购挂牌文件,并于2008年 7月 3日下午16时前(工作日)按挂牌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包括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7月2日下午17时前到帐),以取得竞买资格。土地交易中心于2008年7 月3 日16时公开揭牌。
清远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