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法管地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资源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做到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实现现代化提供有效的土地供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的精神、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的要求,清远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1997年为基期,土地资源数据以当年10月全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为基数,以2010年为主要规划目标年。
概 况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西北部,属粤北山区。东部和南部与本省的韶关、广州、佛山相连,西邻肇庆和广西贺州市,北邻湖南省的江华、宜章等县(市)。地域范围东经110°5′~113°54′,北纬23°27′~25°12′,区域面积19152.9平方公里。下辖清城区、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清新县、英德市、英红华侨管理区、飞来峡管理区和连州市。1997年全市总人口为368.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6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9.43%。人口平均密度为192.44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52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为0.08公顷。境内有33个石灰岩乡镇,面积共46.433万公顷,占全省石灰岩土地面积的70%。
本市气温暖湿,降水丰富,属中亚和南亚热带气候。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除清城区为平原丘陵区外,其余均为山区,主要由山地、丘陵和河谷盆地组成。境内除北江、连江外,还有潖江、 滃江、滨江等河流,自东西两侧流入北江干流。
近年来,全市经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1997年的主要指标为:
·国内生产总值:87.63亿元,按(1990年可比价格计算,下同)。人均0.24万元。
·工农业总产值:124.82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为44.37亿元,工业总产值为80.54亿元。
·粮食播种面积为26.75万公顷,其中,水稻播种面积20.72万公顷,稻谷总产量为124.10万吨。复种指数为237.90%。
第一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
根据199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数据汇总,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91.529万公顷,其中已利用土地164.181万公顷,未利用土地27.348万公顷,土地利用率为85.72%。土地利用现状如下:
1、农用地
全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等农用地面积共155.74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1.32%。
(1)耕地:含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共29.54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3%。其中,灌溉水田19.397万公顷,占耕地的65.65%;旱地9.895万公顷,占33.47%;其它0.282万公顷,占0.88%。
(2)园地:含果园、桑园、茶园和其他园地,共2.45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8%。其中,果园1.533万公顷,占园地的62.37%;茶园0.77万公顷,占31.33%。
(3)林地:林地是本市面积最大的地类,含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材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共119.51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0%。其中,有林地85.255万公顷,占林地的71.34%。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6.7%。
(4)牧草地:含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共0.02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
(5)水面:含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坑塘水面和苇地,共4.198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19%。其中,河流水面2.366万公顷,占水面的56.36%,坑塘水面1.231万公顷,占29.32%。
2、建设用地
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等建设用地共8.43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4%。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含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共6.49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其中,城市和城镇用地0.919万公顷,占该地类面积的14.14%;农村居民点用地4.458万公顷,占该地类面积的68.61%;独立工矿用地0.693万公顷,占该地类面积的10.66%;特殊用地0.428万公顷,占该地类面积的6.59%。
(2)交通用地:含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和港口码头用地,共0.85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其中,公路用地0.477万公顷,占交通用地的52.10%,农村道路用地0.318万公顷,占37.06%,铁路用地0.087万公顷,占10.14%,港口和机场用地0.006万公顷,占0.7%。
(3)水利用地:含水利水工和沟渠用地,共1.07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
3、未利用土地:全市荒草地、沼泽地、沙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共27.34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8%。其中,荒草地面积20.041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73.28%。
二、土地资源利用的主要特征
1、以农业利用为主,其中利用面积最大的是林地。
农业用地的面积为155.74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1.32%。其中,林地是我市土地利用面积最大的地类,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2.40%,是广东省的重要林业基地;其次是耕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5.43%。
2、耕地中旱地面积大,且分布不均匀,地域差异明显。
由于水源缺乏,耕地多以旱作生产为主。我市共有旱地9.895万公顷,占全市耕地的33.47%。
我市耕地的64.23%分布在东部和南部的清城、清新、英德、佛冈四个县市,而连山、连南两县的耕地仅占全市耕地的6.32%。再加上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气候、土壤等因素的差异,导致各县市的耕地的质量和利用有较大的差异。
3、石灰岩山区面积大,土地瘦瘠。
我市有33个石灰岩乡镇,其面积共有46.43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4%,占全省石灰岩山区土地面积的70%,这些乡镇的裸岩石砾地面积大,山地植被覆盖少,土地干旱瘦瘠、缺水,土地利用率低,效益差。
4、水电资源、矿产资源的利用得到重视,电力、建材工业将成为我市的支柱工业。
5、天然风景资源丰富,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
市内有著名的飞来峡风景区、清新温矿泉、银盏温泉游览区、连州地下河、佛冈黄花湖温泉、英德宝晶宫、英西峰林走廊、南山摩崖石刻以及连山、连南少数民族地区风情等自然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奠定了基础。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逐年减少,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我市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建设用地占用了较多耕地,耕地总量逐年减少。据统计,1990~1997年,全市耕地净减少0.6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耕地约857.14公顷。而同期人口增加30.35万人,人均耕地由0.09公顷减少为0.08公顷。我市是广东省的重点农业区之一,农业生产应稳定,必须确保一定数量的耕地面积,而城镇和交通的建设又必然占用一定的耕地,因此,我市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2、土地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不高。
本市未利用土地有27.348万公顷(含滩涂,下同),土地利用率仅为85.72%,是全省土地利用率较低的地级市之一。以1997年每平方公里土地国内生产总值计,全市平均为45.75万元,远低于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的水平。另外,全市的中、低产耕地、低产园、低产林、低产水面等约有19.33万公顷,占农用地的12.41%。
3、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受破坏。
本市大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较好,但有些地区由于对矿产资源开采不合理或随意取土、挖沙、采石,造成景观破坏,水土流失,引起农村生态环境恶化,造成部分农业资源质量下降。部分河流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污染,水质有所下降。
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潜力有待进一步开发。
从1990年到1997年,新增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约0.79万公顷左右,有的由于资金或对项目落实估计不足等原因,使不少土地征而未用,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另外,旧城区尚需进一步改造和开发利用,城镇和独立工业用地应在盘活存量上多下功夫。
我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68.61%,人均农居用地面积为150.13平方米/人,清城、英德、飞来峡人均农居用地分别高达177.06、211.81、221.85平方米,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不高于150平方米的标准。这是由于农村建平房多、且分散以及农村居民点中的空闲地和旧宅基地未能充分利用所造成的,在计划安排中,应加以充分利用。
四、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1、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
我市未利用土地有27.348万公顷,其中约23万公顷由于海拔太高、坡度大、缺水或涝渍等原因,近期较难利用;约有4万公顷,近期内可作为农业后备资源开发、整治。
(1)宜耕荒地:这部分荒地约有1万公顷,主要分布在英德、阳山、清新三个市县。多半由于水源不足、水利设施差、易受洪害或土质瘦瘠等原因造成的,如能进一步扩建、新建一些水利水电工程,增加抗洪、排涝、灌溉能力,则可改造为耕地。
(2)宜林荒地:全市约有2.8万公顷,主要分布在英德、连南、清新、阳山、连山等市县。这部分荒地土层较厚,土壤肥力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上,可用于造林;坡度在15度以下的,可用于种果。
(3)荒水:全市荒水域面积有0.2万公顷左右。近期可挖成鱼塘或筑基围塘,增加坑塘面积。
2、已利用土地潜力
近年来,清城、清新、英德、飞来峡城镇用地增加较多,存在一定数量的闲置地,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千方百计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我市农居用地有4.458公顷,全市人均农居用地150.13平方米。有的市县人均农居用地偏高,所以,在扩大城镇建设的同时,应有计划地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改造,统一规划,多建楼房,建立中心村,有效地减少农居用地。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内部挖潜0.716万公顷,这些土地可因地制宜进行退建还耕、退建还林。
第二章 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的目标
根据"清远市委关于20年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初步设想"及《清远市经济社会"九五"计划》,到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将达163亿元(90年不变价),工农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148亿元。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预计为500亿元,工农业总产值601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511亿元。
到2000年,全市人口将达384.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分别达90.42万人和293.8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3.53%。到2010年全市人口将达422.60万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分别达158.85万人和263.7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7.59%。到规划期末,全市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是:
1、整理、补充耕地0.47万公顷(其中土地整理0.2万公顷,土地开发0.27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0.33万公顷以内,灾害毁地、生态退耕控制在0.53万公顷以内。耕地比1996年净减0.39万公顷,耕地保有量达到29.402万公顷,人均耕地0.07公顷,复种指数达250%,保护好26.67万公顷的农田保护区,改造中低产田5.33万公顷,加强对水土流失地区的治理工作,水土流失治理率达100%。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控制指标见表4。
2、园林牧地面积达126.793万公顷,建设50.825万公顷生态公益林和20万公顷商品用材林基地两大林业体系,自然保护区面积从现有的3.440万公顷增加到9.748万公顷,保持森林覆盖率和绿化达标,使土地利用环境呈现良性循环的状态。
3、水面面积为4.192万公顷,减少0.006万公顷,其中水库增加0.196万公顷,坑塘水面减少0.202万公顷。
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达6.170万公顷,减少0.328万公顷,其中城市及城镇用地增加0.479万公顷,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减少0.091万公顷,农居用地减少0.716万公顷。
5、交通用地达1.541万公顷,增加0.683万公顷,其中公路用地增加0.556万公顷,铁路用地增加0.095万公顷,农村道路用地增加0.029万公顷,港口用地增加0.003万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为1.411万公顷,其中,城镇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0.388万公顷,交通用地增加0.683万公顷,水利用地增加0.340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33万公顷。
二、土地利用方针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此,我市土地利用的总方针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保证重点工程用地,适当发展中心城镇规模,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1、切实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好26.67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开发耕地挂钩,规划期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控制城镇用地规模
优先安排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安排好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有计划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尽量利用空闲地、荒废地、劣地,提高各类建设用地的效益。
3、控制增量和盘活存量土地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实行用途管制,对存量土地,通过拆迁、改造、增容等措施,挖掘潜力,做到地有所值,地尽其用。
4、注意环境保护,改善生态条件
对水土流失区、江河流域和主要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划定必要的水源及其它生态保护地带,防止工业污染。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根据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确定本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如下:
一、 农用地
在保护好现有耕地,确保全市粮、油、糖、菜等基本农产品生产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农业内部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农地保护和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牧、渔各业。
1、耕地
按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在规划期内,我市将开发、整理补充耕地0.47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33万公顷,如不计生态退耕,耕地总量增加0.14万公顷,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考虑到部分耕地坡度大,不宜耕种,应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另外,有部分耕地可能因灾毁等减少,预计规划期内退耕和灾毁等减少耕地0.53万公顷,耕地净减0.39万公顷。划定26.67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9.402万公顷。
要确保粮食用地,粮食基地主要分布在英德、连州、清新等产粮市县。蔬菜生产基地应以清新、连州、英德和清城为主。此外,尚应重视种植花生等油料作物,这样做不仅可解决食油供应,还可培肥地力,做到用地和养地相结合。
要切实保护好耕地,严格执行规划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控制指标,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弃耕丢荒,控制耕地被占用。各县(市、区)必须保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各项指标。
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应根据市场需求,发展"三高"农业,以提高耕地利用的经济效益。
2、园地
到2000年,园地面积达4.15万公顷。到2010年,达5.4万公顷。园地主要用于发展水果生产,根据我市的气候、土壤条件和市场供求情况,宜种植龙眼、沙田柚、黄皮等优质水果。在发展水果生产的同时,适当发展茶叶、药材等。
严禁将耕地改作园地,所增加的园地可通过开发荒山荒地以及改造部分疏林地、丘陵地等途径实现。水果生产基地将以英德、连州、清新、阳山为主。
3、林地
规划期内,将有2.278万公顷林地改为园地,交通等建设占用林地0.229万公顷,计划开发新林地3.376万公顷。到2000年,林地面积为119.687万公顷,其中有林地为85.745万公顷;到2010年,林地面积为120.383万公顷,有林地为90.850万公顷。
我市林业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连州、连南、连山和阳山,东南部的英德和清新。我市虽已绿化达标,但为了有一个更好的社会生态环境,必须重视保护现有的林业资源,美化城镇环境,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今后的林业用地的开发方向为:
(1) 建立和完善50.825万公顷生态公益林和20万公顷商品用材林基地的两大林业体系。同时,要扩大和建设好自然生态保护区,其面积由现在的3.440万公顷增加到9.748万公顷。其中,将在英德建立国家级森林生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面积为3.356万公顷。在清新、连山和连南建立水源林保护区,面积达1.367万公顷。在阳山和清新建立石灰岩森林生态保护区,面积为0.323万公顷。通过各类自然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在本市建立一个真正的林业生态屏障,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2) 以适地适树为原则,种植尾叶桉、任豆、黎索、湿地松等速生树种,建立短轮伐期商品用材林基地,进一步提高林业产值。
(3) 加强中、幼林的管理和培育工作,加快对我市低产林改造的进程;同时,进一部强化林政管理,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稳定林区治安,防止乱砍滥伐、山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发生。
4、牧草地
到2010年,牧草地面积达1.01万公顷。比1997年增加0.981万公顷。
5、水面
2010年,全市水面面积保持在4.19万公顷。今后严禁占用耕地挖鱼塘,对部分低产鱼塘,在条件许可下,有计划地进行挖潜改造,以提高鱼塘的利用率。
二、建设用地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按照土地利用方针,合理安排好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要以"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到2000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达到6.326万公顷,到2010年,为6.170万公顷。
(1)城镇用地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将会不断提高。预计到2000年,我市城镇化水平为23.53%左右,城镇人口约90.42万人,城市用地0.449万公顷,城镇用地0.558万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11.37平方米/人;到2010年,城镇化水平将达37.59%,城镇人口约158.85万人,城市用地0.680万公顷,城镇用地0.718万公顷,人均城镇用地88.01平方米/人。规划期间,共增加城镇用地0.479万公顷。
到2010年,清远市市区人口将达45万人,其面积达0.37万公顷,人均用地82.22平方米/人。英德市英城镇的城镇人口预期达20.00万人,其面积达0.16万公顷,人均用地80.00平方米/人。连州市连州镇的城镇人口预期达15.00万人,面积达0.15万公顷,人均用地100平方米/人。此外,清新的城区面积为0.05万公顷;佛冈、阳山两县的城区面积均为0.044万公顷,连山、连南的城区面积为0.025万公顷。全市10个中心城镇用地控制规模见附表三。
在城镇建设中,要加强旧城(镇)区的改造,有条件的城镇,充分利用原来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加以改造,尽量节约用地,规划期间,城镇建设所占耕地不得超过0.109万公顷。
在城镇建设中,要注意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应按环境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工业区用地计划,并制定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和相应管理措施。另外,要注意到因城镇人口的增加所造成的生活污染,安排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
房地产用地要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规模控制区内。要统一管理,统一审批,避免征而不用的现象。
(2)农村居民点用地
随着我市工业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将减少,以及有些农居用地划入县城或镇区。有些农居用地整理成耕地或园林地,故到200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230万公顷,减少0.228万公顷,人均农居用地143.94平方米/人。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742万公顷,比2000年减少0.488万公顷,人均农居用地141.88平方米/人。规划期间,农居用地减少0.716万公顷。
有条件的农村居民点,应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对村镇作统一规划,改造旧宅,提倡建楼房,充分利用已有的农居用地的空间(含地面的空闲地)。
(3)独立工矿用地和其它
随着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大,部分独立工矿用地将纳入城镇用地,到2000年,独立工矿用地和其它将控制在1.089万公顷。到2010年将控制在1.030万公顷。规划期间,减少0.091万公顷。
我市的支柱工业有建材、电力、纺织、陶瓷和机械五大类。规划期内,要加快清城、清新和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等开发区的建设;建设年产500万吨的英德龙尾山水泥生产基地;除了建设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和一批水电工程外,还要分期建设连州粤连火电厂、阳山火电厂和新北江柴油发电厂;在龙腾工业区、清城区和滨江走廊建立新型陶瓷生产基地。
独立工矿用地是城乡居民点以外的工矿企事业用地,这类用地应根据行业特点,以"有利生产,确保安全"为原则,综合考虑各项目对邻近地区可能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严格控制耗能大、耗水多和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对被取缔和禁止取土、挖沙、采石的矿区和因工矿建设造成土地损毁、压占、对土地及水资源污染的,要限期由用地单位进行复垦和治理,防止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新的生态破坏。
特殊用地是居民点以外的国防、风景旅游、名胜古迹、墓地、陵园等用地。我市有良好的旅游资源,如飞来峡风景名胜区、英德宝晶宫、清新温矿泉银盏温泉旅游度假村等旅游点,应予以进一步保护和开发。开发旅游资源要以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为准则,在珍稀濒危物种保存和繁育扩群基地、水资源保护区,不要安排旅游开发用地计划,其它旅游区的开发应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现有的旅游开发区要加强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管理,提高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交通用地
到2000年,交通用地将增加到1.004万公顷,到2010年,交通用地为1.541万公顷。规划期间共增加用地0.683万公顷。
(1)公路用地
规划期间,将建成京珠高速公路、扩(改)建106、107、323国道和一些省道及地方公路,到2010年,全市通车里程达9914公里,公路密度将达到52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用地达1.003万公顷,增加0.556万公顷。
(2)农村道路
规划期间,要抓好乡镇道路的建设,较大地改变农村交通落后的情况,实现村村通公路。到2010年,共新(改)建农村道路5000公里左右,农村道路用地为0.347万公顷,增加0.029万公顷。
(3)港口
规划期间,将在清城区文塔寮附近建设新港,需增加用地0.003万公顷。
(4)铁路
规划期间,将进行京广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和龙柳铁路清远路段建设,龙柳铁路经过英德、阳山、连州、连南、连山各县(市),需用地0.095万公顷,到2010年,铁路用地达0.182万公顷。
交通建设是发展经济的重要保证之一,应优先安排其用地;但也要节约用地并尽量少用或不用耕地。
3、水利用地
为促进北江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型水利工程----飞来峡水利枢纽和英德白石窑水电厂工程在规划期间建成,两项工程将为我市的工农业发展提供很好的能源条件,并带动我市的水产养殖、航运、旅游等行业发展,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除了飞来峡水利枢纽和英德白石窑水电厂外,规划期间,还要建设锦潭水库、双鱼潭水库等中、小型水库以及北江大堤为重点的堤围建设等工程,以进一步改善灌溉条件,增强防洪,抗灾抗旱的能力。到2010年,全市水利用地1.419万公顷,增加0.34万公顷。
三、未利用土地
规划期间,全市未利用土地将由27.348万公顷降为22.012万公顷,减少5.336万公顷。
未利用土地的调整,要根据土地的适宜性,优先安排农业用地。通过农田整理,小田拼大田,减少田坎,增加耕地。宜林的通过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等防止水土流失,同时也增加园林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规划期末,全市的土地利用率将由原来的85.72%提高到88.51%。
各业用地调整的结果如表三。
第四章 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
规划期间,全市共控制减少耕地8600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300公顷以内灾害损毁耕地和退耕还林(园)等减少耕地5300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等共增加耕地470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新增耕地2700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2000公顷。规划期内,考虑生态退耕,净减少耕地3900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重点安排在清城区、英德市、清新县和连州市,主要用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开发、整理增加耕地主要安排在耕地后备资源较丰富的英德市,其他各市(区)将根据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分配耕地开发、整理任务,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规划期间,要加强对因建设、生产挖损、塌陷、压占和自然灾害破坏土地的复垦,以及"空心村"土地的整理工作。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推行农场或股份制的农田经营方式,重新整理田块,扩大耕地面积,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向现代化作业迈进。各县(市、区)的土地整理应有侧重点,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地区,应结合村庄规划,重点整理村边闲置土地;对贫困山区移民搬迁和农民进城居住后出现的"空心村",要做好退宅还耕或退宅还林;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大量占用耕地改果园、挖鱼塘的地方,应有计划地进行退园还耕,退塘还耕等土地整理;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灾毁土地复垦复耕。
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需要较多的资金,要有计划地积极筹措,同时要认真进行项目的选择、论证、实施和验收工作,确保土地开发资金合理使用。
第五章 土地用途管制
当前,土地利用中仍存在粗放、随意和盲目利用的行为和方式,不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和高效利用,不利于耕地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实行用途管制对优化土地利用,保护耕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应在各县(市、区)、镇(乡)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通过划分土地用途分区,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一、土地用途管制内容
1、划分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分区的主导用途、允许用途、鼓励用途和限制用途等;
2、确定土地用途区的利用原则,从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角度,提出对土地资源的破坏、闲置、丢荒等行为的限制措施;
3、确定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制定土地用途转用的许可条件、审核、报批及相应调整补充的措施;
4、确定对违反土地用途管制的处罚及法律责任。
二、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及要求
根据全市土地资源的特点及土地管理的要求,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
1、基本农田保护区。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禁止本区内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国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的,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报批;禁止占用耕地建砖瓦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2、一般耕地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本区用途管制的重点是:严格控制改变用途,对建设占用规划预留的一般耕地,必须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批准改变用途后才能征(占)用。占用耕地的严格执行"占多少,垦多少"的政策。
3、林、园、牧业用地区。区内土地主要供生态环境保护和林、牧、果业生产用地。不得擅自改作非农业建设用地,如需改作它用,应办理转用许可手续;严禁各类建筑占用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它各种防护林用地;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优、特、新品种的农产品种植园地。
4、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本区用途管制的要求是:城镇建设要严格控制在规划建成区规模内,不得扩大到其他用途区;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菜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对已经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连续两年未用的闲置地,原则上收回土地使用权;村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严格实行建新房拆旧屋的措施。
5、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区。本区用途管制主要是:独立工矿用地中的矿山用地要依照《矿产资源法》规定进行开采、利用和保护;包括砂石材料在内的矿产开采应统一规划和开发。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独立工矿企业用地应按规划用地,一般应安排在非农用地或农用价值较低的台地、丘陵或荒地上,并尽可能集中于工业区内,以利管理和进行环境整治;污染工业应避免污染水源和农田,并应限期治理。
6、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本市现有各级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三处,规划期内将新增、扩大保护区面积,在英德建立国家级森林生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碧落洞自然保护区和连山的天鹅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等21处。面积由现状的3.440万公顷,增加到9.748万公顷。本区用途管制的重点是:区内土地必须严格执行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除直接与保护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景观和环境资源的行为。
7、水资源保护区。本市水资源比较丰富,河流主要有北江、连江及其支流;水库主要有飞来峡水库、英德白石窑水库、连南板洞水库、连州潭岭水库及清新龙须带水库等;坑塘水面面积有1.231万公顷。
保护水资源,首先是对北江、连江水体的保护,防止污染,保证生活用水符合标准。其次是进一步开发水资源,发展淡水鱼的养殖;建立渔业基地,引进、培育优质鱼种,为市场提供优质的水产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重点在于修建水利设施,既为农田提供灌溉用水、抗洪防灾,还可利用发电,为全市的工农业发展提供清洁的能源。为此,要根据水域功能、水质要求和水环境容量,在水系流域内建立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对主要河流两岸进行整治,设立河堤保护区,区内不安排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在水资源保护区内,不安排有污染的工业和大型畜牧养殖等项目用地,对已建成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
为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合理安排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现根据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发展状况以及保持各县(市、区)地界的完整性的原则,把全市分为五个用地区。现对各区的特点和用地方向论述如下:
一、清佛地区
本区包括清城区、清新县和佛冈县,以清城区为中心。全区1997年末人口为143.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4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1.22%。土地面积为48.44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5.29%;耕地9.635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2.61%。本区以平原、丘陵为主,有小部分山地,水资源丰富,适宜于农、林、牧、渔业综合发展,是清远市的重要粮产区和副食品生产基地。本区水陆交通方便,人口多,工业生产发展快,是清远市的发达地区。
到2010年,本区人口达167.46万人,城镇人口达70.6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2.19%。规划期间,本区应补充耕地0.14万公顷(土地开发0.065万公顷,土地整理0.075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132万公顷,划定农田保护区8.59万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566万公顷。在建设用地方面,清城区以城镇建设、发展工商业为重点,发展纺织、陶瓷工业、日用化工等轻工业,发展房地产业、旅游业、外经贸,使本区成为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并以本区为龙头,带动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新、佛冈两县,在稳定耕地面积,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大力发展城郊型和外向型农业的同时,加速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地区城市化。
二、英德地区
本地区包括英德市、飞来峡管理区和英红华侨管理区,以英德市为主。全区1997年末人口为100.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6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0.56%。土地面积为57.72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30.14%。耕地10.28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4.79%。本地区是一个周围山地环绕,向南倾斜的盆地,林地35.67万公顷约占本区土地面积的61.81%,林业和矿产资源丰富;北江自北而南纵贯本地区,另有滃江、连江及其支流密布全区,水量充沛,且水力资源丰富。本区基础设施较好,水陆交通方便,工农业生产具有一定水平,有发展潜力,将成为我市的发达地区。
到2010年,本区人口达117.05万人,城镇人口达47.2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0.38%。规划期间,本区应补充耕地0.205万公顷(土地开发0.147万公顷,土地整理0.058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061万公顷,划定农田保护区9.27万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0.195万公顷。
本区土地利用方向是:加强农业开发,对划定的农田保护区,搞好基础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实现高产稳产,成为商品粮基地。建设好优质谷、笋竹、蔗、茶和反季节蔬菜等生产基地。加快林业发展,成为林业生产基地,并发展林业深加工产业,如茶业加工等,增加其附加值,提高林业产值,使山区农民走上致富道路。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条件下,发展旅游业、房地产业、冶金工业、建材工业等,成为我市的又一个工商业中心。
飞来峡管理区将建设为一个旅游风景区,使旅游业成为全区的经济支柱。
三、连州地区
本区即为连州市,1997年总人口49.65万人,城镇人口8.93万人,城镇化水平17.99%,土地面积为26.64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3.91%。耕地3.583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2.13%。本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好,是我市主要的农业区之一。本区处于粤湘桂三省交界处,交通方便,工商业也有较好的基础。
到2010年,全区人口达55.70万人,城镇人口20.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36.80%。规划期间,本区应补充耕地0.047万公顷(土地开发0.02万公顷,土地整理0.027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037万公顷,划定农田保护区3.30万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3.582万公顷。
本区土地利用方向是:以农业为基础,对划定的农田保护区,搞好基础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实现高产稳产。搞好商品粮和经济作物生产,加强林业建设,建立高效益的大农业生产体系。搞好城镇的规划建设,促进全区城市化进程。积极发展林产品加工、建筑材料、食品等工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旅游业,使之成为我市北部山区的农副产品集散地。
四、二连地区
本区包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1997年全区人口为25.7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1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9.87%。土地面积为24.54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2.81%。本区耕地少,仅有耕地1.884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38%。林地有20.268万公顷,占该区土地面积的82.58%,是我市的主要林区。本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工业基础较差,主要以林、农生产为主。
到2010年,本区人口达28.19万人,城镇人口达10.0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35.62%。规划期间,本区应补充耕地0.035万公顷(土地开发0.016万公顷,土地整理0.019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026万公顷,划定农田保护区1.67万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884万公顷。
本区土地利用的方向是:以林为主,林农并举。在发展用材林的同时,重视生态林的建设,防止水土流失,对已划定的农田保护区,予以治理,保证粮食生产自给,开发多种经营。
本区应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以旅游业带动各行各业的发展,使该地区脱贫致富。
五、阳山地区
本区即为阳山县,1997年总人口为49.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5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3.19%。本区土地面积为34.184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7.85%。耕地为4.165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4.10%。林地为18.408万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53.85%。本区是我市主要的石灰岩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差。但矿产资源、水力资源丰富,在矿产开发、建材工业、小水电等方面已有较好基础,由于交通、资金等原因,矿产资源、水力资源未能被充分开发利用。
到2010年,全区人口达54.20万人,城镇人口达10.4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19.19%。规划期间,本区应补充耕地0.043万公顷(土地开发0.022万公顷,土地整理0.021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023万公顷,划定农田保护区3.84万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4.175万公顷。
本区土地利用的方向是:以林为主,建设好用材林基地,并开展多种经营,发展林副产品加工,增加山区的经济收入。对已划定的3.8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予以治理,改造成优质良田,建设好玉米生产基地、反季节蔬菜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本区以阳城镇为中心,努力改善交通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发展矿冶、建材、能源、食品等工业创造条件。在石灰岩地区,应封山育林,增加木材积蓄量。开发水力资源,发展小水电。
第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
本规划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是我市土地利用最高层次的总体规划,具有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各县(市、区)各部门都应严格按《规划》要求抓好落实:
1、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决执行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从法律上保证规划的实施。要建立永久性的保护耕地的制度,实行保护耕地任期目标责任制。
2、建立规划管理制度。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服从上级规划要求;部门及专项用地规划必须服从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要加强对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检查。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须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方可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3、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建立对城市规划、镇村规划的审核制度,土地管理部门要参与对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选址和验收。制定和完善各类企业、事业、公共设施和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保证合理、高效、节约用地及稳定耕地面积。
4、运用经济手段,健全和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包括异地使用)。完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申报备案制度,利用地价来调节土地供给,调整各方面的用地供给,调整各方面的用地需求,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
5、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健全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保证规划的全面实施。
6、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强全民对土地的规划管理意识,遵纪守法,珍惜土地。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不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违规行为,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说明
一、规划的编制过程
《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原则,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不符合上述原则和要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要重新修订。在修订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前,原则上不批准新占耕地"的精神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省国土厅有关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的。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准备工作阶段、总体设计阶段、规划编制阶段。本规划于一九九四年着手编制,一九九六年七月通过专家评审。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又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原省国土厅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本规划进行了数次修改,一九九九年七月,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预审。在预审稿基础上,按照预审意见修改成送审稿,上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后而形成本文。
本规划以1997年为基期,采用1997年土地变更调查数为基础数据,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主要成果有:《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说明》、《清远市非农建设用地专项报告》、《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清远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二、规划的主要依据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广东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若干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广东省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提纲》等文件是编制本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2、《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中有关土地利用方面的规定是编制本规划的法律依据。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有关清远市各类用地指标、清远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1996年《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有关指标是编制本规划的基本数字依据。
三、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修编规划时,首先根据省规划所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等指标,编制清远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方案。各项用地规模的确定,都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方案的控制下进行安排。同时,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方案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确保规划总体目标的落实。
2、提高土地利用率,实行供给引导和决定需求。规划本着供给决定需求的原则,优先安排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适当从紧安排城镇建设用地,引导土地需求从规模扩展向内涵挖潜转变,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指标与省下达的指标完全衔接,各类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省的控制指标。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相结合,实现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三效益相统一。
5、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实行自上而下,层层控制。本规划各项指标均以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标为依据,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要求层层落实,层层控制。
四、规划的数据说明
(一)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根据各县(市、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过去十年的平均综合增长率、规划期间的人口流向、以及国家的人口控制政策等因素,确定本规划对各市、县(区)的人口平均综合增长率为清城17.9‰,英德10.1‰,连州8.9‰,佛冈和清新8‰左右,飞来峡区因有4.5万移民,人口平均综合增长率为25.8‰,阳山、连山和连南7‰左右,英红为6.1‰,汇总后得出全市的人口平均综合增长率约10.6‰。预计到2000年,全市人口达384.29万人,其中,城镇化水平为23.53%。到2010年,全市人口达422.60万人,城镇人口达158.8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7.59%。
(二)规划期内,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的说明。
1、耕地:
根据统计局数据,1997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为18.151万公顷,比土地利用变更数少11.396万公顷。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原因造成的:①过去的耕地面积是以皮尺、竹竿等原始的丈量工具和丈量方法得出的,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误差;②基层单位沿用耕地统计数据时,存在人为处理数据的现象,使数据不准确;③耕地分布零碎,交通不便,使耕地统计不准确。土地详查则依据较严谨的技术规程,利用现势性强、影象清晰的影象地图、航片,经过实地调绘、规范成图,面积量算以图幅为单位,实行二级或三级控制,按比例平差,汇总的各类土地面积,对于耕地面积和分布有了较客观的反映。同时,国家和省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采用土地详查变更数,故本规划的土地面积数据均以详查变更数为基础。
1997年耕地为29.547万公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我市的有关耕地指标为:规划期内,补充耕地0.47万公顷,其中土地开发0.27万公顷,土地整理0.2万公顷;控制耕地减少量为0.86万公顷,其中建设占用0.33万公顷,退耕灾毁0.53万公顷。到2010年,我市耕地保有量为29.402万公顷。以下略述耕地补充量、保有量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数分解到各县(市、区)的主要依据是:
(1)耕地补充量和保有量主要参照1992年广东省农业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和第二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并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地域大小,农民开垦耕地的积极性和实际能力来确定。
(2)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控制数的分解主要是根据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地缘差异,地区面积大小,人口多少以及1991-1996年各年度用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而确定的。今后,在审批城镇建设和各行业的用地时,必须严格控制其耕地占用量,保证耕地指标的实现。
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少于26.67万公顷。
2、园地:
发展水果生产是实现"三高"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规划期间,共增加园地2.942万公顷。这数据的确定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1)参考农委提供的意见和资料。例如英德市计划每年增加园地1.33万公顷,我们参考了该市过去园地增长的情况,规划期间安排增加1.067万公顷。
(2)由于园地的土地利用变更数与统计数相差甚大,如连州市土地利用变更数为0.610万公顷,而统计数为1.168万公顷,其原因是近年来部分林地已改为园地,而在有些县、市的土地利用变更数中未反映,对这些园地数加以修正,以反映其实际情况。
新增园地来源于开发荒地和坡度小于15°的林地,严禁把优质耕地改作园地。园地的利用,应着眼于种植优质水果和改造低产园,同时也应改善水果的销售和加工条件,提高园地的经济效益。
3、林地:
由于林业部门所统计的林地数,包含了部分园地,造成了林地和园地的交叉统计,本规划以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为准。规划期间,交通等建设占用林地0.229万公顷,另有2.278万公顷林地改为园地,同时开发新林地3.376万公顷,到2010年,林地面积为120.383万公顷(比1997年增加0.869万公顷)。
各县(市、区)所开发的新林地数,主要由他们所拥有的可开发的未利用的土地数、当地林业生产状况和水土保持等需要来确定的,例如阳山、英德、清新、连州四县(市),林业基础较好,有开发新林地的条件,其开发任务就大一些,而清城区、飞来峡区、连山县的未利用土地较少,林地开发困难,非农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需占用部分林地,规划期间,其林地面积将会相应减少。各县(市)的林地不论增加或减少,但仍要重视植树造林,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它防护林)面积要保持在50.825万公顷,速生丰产林(商品用材林)面积要保持在20万公顷,并保持一定的森林覆盖率和绿化达标。
4、城镇建设和独立工矿用地:
到2010年,城市和城镇用地为1.398万公顷(规划期间增加0.479万公顷),人均城镇用地由1997年的124.79平方米/人降至88.01平方米/人。由于部分独立工矿用地将改为城镇用地,故规划期间,独立工矿用地减少0.074万公顷,到2010年,独立工矿用地为0.619万公顷。(具体说明见清远市非农建设用地规划专项报告)。
5、农村居民点用地
我市现有农居用地4.458万公顷,人均农居用地面积为150.13平方米/人。有的县(市)还超过了200平方米/人,可见我市人均农居用地的面积偏大。随着我市工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农村人口将减少,以及有些农居用地纳入城镇用地。因此,到2010年,农居用地将比1997年减少0.716万公顷,其面积为3.742万公顷,人均农居用地为141.88平方米/人。各县(市)的农居用地的分配说明见清远市非农建设用地规划专项报告。
6、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主要是旅游景点用地,我市有良好的旅游资源,如飞来峡风景区、清新温矿泉、英德宝晶宫、银盏温泉度假村、佛冈黄花湖温泉、连州地下河等旅游点,应加以保护和开发。到2000年,特殊用地将为0.422万公顷,到2010年为0.411万公顷,规划期间,共减少0.017万公顷。
7、交通用地主要以市交委提供的全市公路网规划和龙柳铁路规划为基础来确定的。到2000年,交通用地为1.004万公顷,增加0.146万公顷;2000-2010年间,将增加0.537万公顷。交通用地主要用于国道、省道等公路建设,规划期间增加0.556万公顷,龙柳铁路需用地0.095万公顷。
8、水利用地(含水库)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是规划期内的一个大型的水利工程,需增加用地0.155万公顷,另外还要建设锦潭水库、双鱼潭水库等中小型水库,需增加用地0.041万公顷。以北江大堤为重点的堤围建设等工程需增加土地0.34万公顷。到2010年,全市水利用地为1.419万公顷,水库0.788万公顷。
为了保护、稳定耕地面积,不能占用耕地挖鱼塘。发展水产业,除了开发荒水域外,应提高原有鱼塘的产量和改良品种,养殖优质鱼。
9、重点建设项目如下:
(1)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
(2) 京珠高速公路。
(3) 新建、扩建国道107线、106线、323线,共长310公里。
(4) 连州粤连火电厂、阳山火电厂和新北江柴油发电厂
五、有关土地利用分区的说明
通过划分土地利用分区,揭示各分区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特点及相对一致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各类土地资源的优势,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以及编制各县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根据我市各地区间的自然、经济、资源和开发利用条件存在明显差异的特点,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的适宜性要求,在保持各县(市、区)地域的基础上进行分区。
清远市非农建设用地规划专项报告
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的。关于非农建设用地的安排,它是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贯彻以供给制约需求、引导需求为原则,并从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向为以内涵挖潜为主,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现就有关规划期内非农建设用地的安排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农建设用地现状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全市辖有10个县级行政单位,由两个县级市(英德市、连州市)和三个县、二个自治县、三个市辖区组成,下辖140个乡(镇)。1997年,全市总人口为368.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64万人,农村人口296.9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9.44%。人口平均密度为192.44人/平方公里。全市城市用地面积为0.426万公顷,城镇用地面积为0.493万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24.79平方米/ 人。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为4.458万公顷,人均农居用地150.13平方米/人。独立工矿用地0.693万公顷,特殊用地0.428万公顷。
2、交通用地
全市交通用地面积为0.858万公顷,占总面积的0.45%。其中,公路用地0.477万公顷,农村道路用地0.318万公顷,铁路用地0.087万公顷,港口码头用地0.005万公顷,民用机场0.001万公顷。全市公路通车里程5836.2公里,公路密度为30.2公里/百平方公里。
3、非农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1)城镇平均规模偏小。我市原分属广州市和韶关市管辖,1988年设立清远市,市府设在清城区。设市后,以"依托旧城,建设新城"的原则进行城市建设,现用地0.160万公顷,但作为一个地级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的城建规模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的。在规划期间,扩大清远市市区规模是我市的非农建设的一个重点项目。
清新县于1992年撤区建县,县城设在太和镇。作为一个新县城,又邻近清远市区,需具有一定的规模。连州市地处于粤湘桂三省交界处,交通方便,边贸发达,工商业有较好的基础,是我市北部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旅游中心。英德市地处京广铁路线上,交通方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连州、英德两市也将有较大的发展,这三个县(市)的扩大和建设都需要一定的非农建设用地。
(2)交通设施滞后。近年来,虽然我市新建扩建了107国道等公路,公路密度和等级有所提高,但市区与各所辖市县的公路联系还不很通畅,铁路及内河北江航运虽潜力很大,但开发不够,清远市的对外交通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市的多数县市在山区,农村居民点分布较散,要较大地改变农村交通落后的情况,实现村村通公路,是使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增加交通用地也是我市增加非农建设用地的一个重要内容。
(3)城镇建设的潜力有待开发。从1990年到1997年,新增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约0.839万公顷,但建平房多,楼房少,楼层不高,建筑容积率较低。有的由于资金或对项目落实估计不足等原因,部分土地征而未用,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另外,旧城区尚需进一步改造和开发利用,因此对现有的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应挖掘其潜力,在盘活存量上多下功夫。
(4)农居用地平均规模偏大。我市农村居民点用地4.458万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68.61%,人均农居用地面积为150.13平方米/人。有的市县,如英德,人均农居用地达211平方米/人,所以,在扩大城镇建设的同时,应有计划地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改造,统一规划,多建楼房,减少农居用地。并在非农建设中,应尽量利用农居用地。
二、规划期间的非农建设用地安排
1、城市和城镇用地
预计到2010年,全市人口达422.67万人,比1997年净增54.02万人。城镇人口达158.85万人,比1997年净增87.2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7.59%,比1997年提高18.15%。相应地,城市规模和城镇用地的面积应适当增加。
根据各地中心城镇用地现状、区位条件、经济发展前景、人口预测、人均用地指标等因素分析,可将全市10个中心城镇分成5个档次,具体如下:
①清远市区(清城区);
②英德市、连州市;
③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
④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飞来峡管理区;
⑤英红华侨管理区。
再按以下因素确定各县(市、区)的城镇用地的面积。
(1)按省规划下达给清远市的指标进行落实;规划期间,居民点与独立工矿用地不超过6.170万公顷,城市用地和城镇用地不超过1.400万公顷。
(2)控制清远市及属下各县(市、区)城区的人均城镇用地和镇级的人均城镇用地指标不超过100平方米/人
(3)参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中关于城市、村镇人均建设用地的指标,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4)参考清远市市区总体规划和各市、县所提出的城镇建设规模及用地要求。
(5)参考90年至97年间城镇用地的增长数,以及新征城镇用地的使用状况。
(6)各县(市、区)的一些特殊情况,如清新县是一个新建县等。
各县(市、区)的城镇用地作如下安排:
Ⅰ、清远市区(清城区)是我市城镇建设的重点。规划期末,其规模达37平方公里,增加用地0.196万公顷。由于清远市规划局划定的清远市市区控制范围不包括清城区的源潭、石角和高桥三个镇,故到2010年,清城区镇级用地为240公顷。
Ⅱ、英德市、连州市:根据其经济基础和地理位置,规划期末,其城市用地即英城镇和大站镇、连州镇的规模分别达16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其镇级用地分别为0.215万公顷、0.051万公顷,城市和城镇用地共增加0.015、0.097万公顷。
Ⅲ、规划期末,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的镇级用地分别为0.016、0.079、和0.091万公顷,分别增加0.048、0.049、0.035万公顷。
Ⅳ、规划期末,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城镇用地分别为0.045、0.046万公顷,分别增加0.023、0.02万公顷。
飞来峡区升平镇,1997年人均城镇用地达122.14平方米/人,其他三镇的人均城镇用地为964.28平方米/人,根据人均城镇用地指标不超过100平方米/人的规定,到2010年,升平镇城镇规模为240公顷,人均80平方米/人,其他三镇城镇用地为0.018公顷,人均100平方米/人。其城镇用地为0.042万公顷,减少0.001万公顷。
Ⅴ、英红区其1997年人均城镇用地达699.99平方米/人,故规划期间,镇级用地要有较大的减少,从原有的0.035万公顷降至0.009万公顷。
在城镇建设中,要节约用地,加强旧城(镇)区的改造,有条件的城镇,充分利用原来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加以改造建设,盘活存量。
主要中心城镇的建设规模见表7。
2、独立工矿用地和其它
我市的支柱工业有建材、电力、纺织、陶瓷和机械五大类,规划期内,要建设清远市的龙塘扶贫经济开发区、龙腾工业区和清西高新产业区等开发区;建设年产500万吨的英德龙尾山水泥生产基地;建成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和一批水电工程外,还要分期建设连州粤连火电厂、阳山火电厂和新北江柴油发电厂;在龙腾工业区、清城区和滨江走廊建立新型陶瓷生产基地。虽然在规划期间,我市有一些大的工业建设项目,但省规划所确定的指标,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面积不超过1.05万公顷。而1997年我市的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面积为1.121万公顷,故规划期间,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将减少0.091万公顷。因此,在确定各县(市、区)的该类用地时,我们根据各县(市、区)的建设项目和用地量,并参考他们原有的城镇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的数量以及该类用地的使用情况作如下安排。到2010年:
Ⅰ、清城为0.367万公顷,减少0.047万公顷。
Ⅱ、英德、连州分别为0.0323万公顷、0.05万公顷、分别减少0.015万公顷、0.018公顷。
Ⅲ、清新为0.0115万公顷,减少0.020万公顷;阳山为0.043万公顷,增加0.001万公顷;佛冈为0.033万公顷,增加0.002万公顷。
Ⅳ、连山、连南分别为0.018、0.035万公顷,分别增加0.001和0.004万公顷;飞来峡为0.036万公顷,增加0.001万公顷。
Ⅴ、英红的独立工矿用地保持不变,仍为0.010万公顷。
3、农村居民点用地
各县(市、区)的农居用地的减少量是按以下因素考虑的:
(1)完成省规划所下达给清远市规划期间,农居用地面积减少0.716万公顷的指标。
(2)人均农居用地指标不超过150平方米/ 人。
(3)鼓励城镇建设用存量土地。即城镇和独立工业等建设用地增加量大的,其农居用地的减少量相应也大一些,也就是说,用得多,就减得多。例如清城区,城镇、交通等非农建设用地增加量为0.393万公顷,而且其城镇化进程也较快,其农居用地就减得多一点,规划期间,共减少0.328万公顷。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镇、交通等非农建设用地仅增加0.086万公顷,而1997年,其人均农居用地仅110.46平方米,故增加农居用地0.009万公顷。
(4)参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中关于村镇人均建设用地的指标,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连州市,其人均农居用地只有82.51平方米/人,且部分村庄远离市区或镇区,不能改为城镇或独立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成农业用地的可能性也不大,相对来说,农居用地就增加0.164万公顷。英德市农居用地偏大,1997年,农居用地达1.477万公顷、人均农居用地为211.81平方米/人,因此其农居用地减少0.587万公顷。飞来峡管理区也是如此,农居用地减少0.050万公顷。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应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对村镇作统一规划,改造旧宅,提倡建楼房,充分利用已有的农居用地的空间(含地面的空余地)。
农村居民点的改造或复垦整理为农业用地,从长远的观点看是可行的,但需要一定的资金,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是可以逐步解决的。
5、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主要是参考市交委提供的全市公路网规划和龙柳铁路规划来确定的,规划期间,将建京珠高速公路、扩(改)建107、106国道、改建323国道(连山、连州、连南和阳山段)和一些省道及地方公路,使全市通车里程达9914公里,公路密度将增加到52公里/百平方公里,因此,到2010年,交通用地达1.541万公顷,比1997年增加0.683万公顷。其中公路用地增加0.566万公顷,并按所建的公路里程和级别分配用地。
龙柳铁路需用地0.095万公顷,它经过英德、阳山、连州、连南和连山五个市县,并按它在各地的长度分配土地。
6、水利用地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是规划期内的一个大型的水利工程,需增加用地0.155万公顷;另外还要建设锦潭水库、双鱼潭水库等中、小型水库,需增加用地0.041万公顷;以北江大堤为重点的堤围建设等工程需增加土地0.34万公顷。水利用地达1.419万公顷。同样,它也按各县(市、区)所建项目的用地量分配。
规划期间,各县(市、区)的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量见总体规划表6。
三、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的分解
根据省规划所下达的指标,我市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指标为0.33万公顷,即非农建设用地增加量的23.39%,现将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各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指标:
(1)首先保证交通用地占用耕地。
(2)根据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地缘差异、地区面积大小、人口多少以及1991-1996年各年度用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既考虑当前建设需要,又考虑今后一段时期内的用地需求,并要求各县(市、区)走内涵挖潜,集约利用土地之路。尤其是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等建设用地尽量内部挖潜,通过充分利用原来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加以改造,尽量少用耕地。
具体分配如下:
Ⅰ、清城区由于是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经济发展较快,工业项目较多,故占用耕地指标最多,为0.085万公顷。
Ⅱ、英德市人口多,辖区面积大,经济条件好,新增建设用地较多,为0.251万公顷;但其农居地面积较大,有潜力,故其建设占用耕地为0.043万公顷。
连州市现有的城镇用地和农居用地的面积不大,在我市的各县(市、区)中,其人均城镇用地和人均农居用地均较低,且处于粤湘桂三省交界处,交通方便,边贸发达,工商业有较好的基础,是我市北部山区的工商业和旅游业的中心,故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0.180万公顷,占用耕地的指标为0.037万公顷。
Ⅲ、清新县是一个新建县,邻近清远市区,经济条件好,县城建设用地需求量大,新增建设用地0.132万公顷,占用耕地数为0.027万公顷。
佛冈县、阳山县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0.153、0.115万公顷,其占用耕地数为0.02、0.023万公顷。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等建设需用地0.034万公顷,故飞来峡管理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为0.013万公顷。
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增建设用地较少,分别为0.086、0.083万公顷,其占用耕地数均为0.013万公顷。
英红华侨管理区由于其经济欠发达,且现状城镇用地面积较大,人均城镇用地达699.99平方米/人,规划期内,其人口增加不大,又无大的项目建设,仅交通与水利建设约需用地0.010万公顷,故其占用耕地数为0.005万公顷。
为应付不可预测的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确保全市规划期未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不突破省下达的指标,市下达的指标时预留0.051公顷耕地为机动,由市掌握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