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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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矿产资源规划(2005--2010)
日期: 2006-12-18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2010年是广东省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期,清远市是广东省矿业经济大市之一,如何充分而又合理的利用本市优势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清远市总体经济的迅速发展,跟上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全球竞争格局和国内市场结构的变化,将对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产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清远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要求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力度,要求对矿产资源的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求加强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和广东省有关矿政管理的条例、规定及《清远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十五”计划》的精神和要求,编制《清远市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清远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统筹规划;对清远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评价,对地质自然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出规划目标和措施,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本《规划》是指导清远市矿业经济发展、矿政管理及各种矿业专项规划的政策性文件,《规划》的计算基准年为2000年,使用的资料和数据以2000年底为基准,部份统计数据为2002年资料,规划期从2001年到2010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十五”期间,第二阶段由2006到2010年。《规划》的适用范围为清远市所辖行政区域。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与矿产资源现状

 

一、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一)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的西北部,珠江三角洲与粤北山区的结合部,地处北江中下游,西北与广西、湖南交界,东北与韶关市接壤,西南与肇庆市相连,东南紧靠广州市和佛山市,地理坐标:东径111°55′~113°55′,北纬22°28′~25°12′,全市国土面积1.9万平方公里,辖1区7县(其中2个县级市,2个自治县)。

清远市地势地貌特点为北部中部高,南部和东部低,北中部属中低山丘陵海拔在200米以上,占全市面积的60%,东部南部为河流冲积平原间有丘陵地形,海拔一般40~100米之间,占全市面积40%,全区最高山为阳山县的石坑崆,海拔1902米。

本区属季风型中亚热带和亚热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8.8℃,年平均降雨量1480~2200毫米。

(二)人文历史交通及资源条件

清远市人口387.12万人,民族以汉族为主,次为瑶族9.6万和壮族6.5万,全市有华侨和港澳台同胞26万,是广东省华侨较多的地级市之一。

清远市历史悠久,早在2000多年前的汉朝时期,本地已设县的建置(中宿县),隋朝开皇十年称清远县,1988年改为清远市(省辖市)。

清远市交通十分方便,水路方面,北江自英德至清远市区纵贯南北,北江支流连江自连州经阳山在英德境内汇入北江,陆路方面,京广铁路经英德、清远直达广州,清远市至广州市直通高速公路,清远市至阳山、连州、连南和连山等县(市)有国道相通。

清远市资源条件优越,各类自然资料十分丰富,矿产、水力、森林、旅游等资源在省内占有重要地位。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接近1000亿元,占全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的11%;水能储藏量129万千瓦,建成大小水电站500座,全市河流迳流量接近500亿立方米,占全省河流总流量的八分之一;全市森林蓄积量50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1.3%,生态公益林85.2万公顷,是全省生态林面积最大的地级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全市有各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区28处,清远市区的飞来峡、飞来寺,英德的南山摩岩石刻和蓬莱寺、佛冈的观音山、连山的鹰扬关、连州的慧光塔、连州大岩山地下河、阳山的石坑崆等是省内颇有名气的观光旅游胜地。

(三)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十五”发展目标

清远市历史以来经济以农业、林业和饲养业为主,工业基础较薄弱,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工业主要有手工业、陶瓷、农林产品加工业和作坊式造船业。新中国成立以后,清远市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时间,经济总量增长很快,“九五”未期,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5亿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为41.7∶32.0∶26.3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积极推动“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200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93.23亿元。工业经济发展很快,建材、陶瓷、冶金、化工、制药、食品、纺织、服装、矿产采掘加工等已逐步成为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也正在兴起,200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13.20亿元。城市建设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九五”未期,全市公路通车里程已接近1万公里,“九五”期间,完成重点江河堤围加固43宗,中小河流堤围加固460公里,建成了全省投资最大的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基本消除了市区洪水威胁。

(附表1  主要经济指标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及“十五”发展规划表)。

(附表2  水利、交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表)

(附表3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地保护区一览表)

“十五”时期是清远市第二次创业的起步时期,是实现富民奔康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建设珠三角后花园的奠基时期和山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实现“富民奔小康、文明兴清远”为总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按以建设珠江三角洲“菜篮子”基地、旅游度假基地、出口加工贸易基地,把清远市建成珠江三角洲后花园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招商引资,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赶上全省中等发展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到2005年,预期主要经济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266亿元,三次产业比为34.6∶34.6∶30.8,农业增加值92亿元,工业增加值92亿元,旅游业收入13亿元,自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100以内,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优化工业结构,加快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

(附表4  “十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表)

二、矿产资源状况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0年底业,清远市共发现和找到的矿产45种,有矿产地749处,其中探明有储量的矿产有35种,在45种矿产中金属矿产12种,能源矿产3种,非金属矿产28种,地下水矿产2种,规模达中型以上的矿产地57处,清远市矿产资源特点是:矿产种类多,分布范围广,非金属矿产规模大,大中型以上的矿产地绝大多数为非金属矿产,金属矿产多为小型。

1、能源矿产:主要的能源矿产有煤和地下热水。煤矿共有矿产地66处,累计探明储量7619万吨,资源量约1.4亿吨,主要分布在连州、阳山、英德3县(市),以无烟煤和贫煤为主,少量高硫焦煤,煤层薄、规模小,开采技术条件较复杂。全市地下热水产地22处,总允许开采量11802立方米/日,主要分布在佛冈、英德、清城、清新等地,佛冈汤塘地下热水蕴藏量较大,水温大于40℃,含有微量元素氡,适于浴疗。

2、金属矿产: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锰、铅、锌、金、稀土及铀矿。

铁矿:有矿产地57处,主要分布在连山、英德、阳山三县(市),共探明储量6846万吨,资储量6714万吨,其中连山铜锣塘铁矿规模可达中型,但品位较低,其余均为小型,矿床类型以沉积变质型和矽卡岩型为主,其中矽卡岩型铁矿品位较富,如阳山红莲铁矿,含铁品位平均52.04%。

锰矿:主要分布在连州一带,有矿产地5处,其中连州小带锰矿规模可达中型,矿石较富,经套改后资源储量14.1万吨。

铅锌矿:有矿产地52处,主要分布在连南、阳山两县,共探明铅锌矿储量接近50万吨,单个矿床规模均为小型,一般品位较富,易于民采。

金矿:是本市较重要的矿产,有矿产地16处,其中清新县新洲金矿和英德大沟谷金矿规模达中型,全市金矿保有资源储量13497千克,到2000年底,保有资源储量8791千克。

稀土矿及铀矿:经地质调查评价的稀土矿产地3处,铀矿产地2处,主要分布在清新、英德、连州和连山等县(市),本市燕山期花岗岩分布范围广,初步估算花岗岩风化壳型稀土矿远景储量可达100多万吨,有极好的找矿前景。目前探明的铀矿产地主要为碳酸盐层中的沥青铀矿和花岗岩型铀矿。

3、非金属矿产:主要的非金属矿产有水泥灰岩、熔剂用灰岩、硫铁矿、硅灰石、化工用大理岩、饰面用大理岩、耐火粘土、陶瓷原料及水泥配料砂页岩等,其中水泥用灰岩、溶剂用灰岩、化工大理岩、硫铁矿和硅灰石为本市优势矿产。

水泥用灰岩:是本市比较丰富的矿产资源,全区有矿产地92处,其中规模达大、中型的9处,探明储量7.3亿吨,主要分布在英德和阳山两市(县),灰岩质量较好,一般含CaO在46.8~55.54%之间,是水泥工业的理想原料。

熔剂用灰岩:是本市优势矿产之一,矿产地2处,其中英德板前灰岩规模达大型,全区探明储量1.5亿吨,矿石质量较好,可达普通型Ⅰ、Ⅱ级品和高镁Ⅲ级品。

硫铁矿:是本区比较丰富的矿产资源,有矿产地17处,其中规模达中、大型的6处,探明储量接近8000万吨,保有储量6500万吨,主要分布英德的西牛、红岩、井冲角等地,一般硫铁矿地表风化的褐铁矿亦有相当规模,为西牛黄铁矿矿床中硫铁矿储量2000多万吨,褐铁矿300多万吨,褐铁矿矿石全铁品位48.53%,硫铁矿含硫26.06%,开发利用前景较好。

硅灰石:属本区特种非金属矿产,矿产地7处,其中连州朝天硅灰石矿床,规模达大型,探明储量接近140万吨,矿石质量较好,硅灰石含量79.03%,白度达80%以上,是生产化工用硅灰石粉的最佳原料。

化工用大理岩:属本市优势矿产资源,探明矿产地9处,即连州市朝天化工大理岩矿,资源储量3000多万吨,矿石质量较好,碳酸钙含量高,是生产超细碳酸钙粉的原料基地。

4、地下水矿产:本区的地下水矿产主要有普通饮用地下水和矿泉水。经地质工作评价的地下水源地全市共有13处,其中大型3处,中型8处,允许开采总量82万立方米/日,根据区域地质调查资料,清远市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按赋存条件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山区块状岩类裂隙水,平原区松散岩类裂隙水和灰岩地区岩熔水,地下水天然资源共84亿立方米/年。矿泉水产地共有7处,其中达中型规模的4处,主要分布在、清新、佛冈、英德等地,本区矿泉水多为偏硅酸矿泉水,偏硅酸含量一般在28-64%之间,部份矿泉水含锶、硒、锂等有益微量元素,经探明的总允许开采量1571立方米/日。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清远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比较久远,早在唐朝初年,当地居民就已开采瓷土制造陶器,清朝初年开始,金矿开采已十分盛行,民国初年,铁矿、铅锌矿和黄铁矿亦开始有另星民采,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量加大,矿产资源的开发也相应得到迅速的发展,开采的矿种也比过去扩大,据2001年统计,全市开采矿山225家,中型以上矿山企业39家,有英德、连州、阳山、连南、佛冈等是矿山企业较多的县(市),全市固体矿产年开采总量达到1742.75万吨。

目前本市所开采的主要矿产有水泥灰岩、铅锌矿、铁矿、锰矿、煤矿、瓷土、瓷石、砖瓦粘土、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灰岩和地下热水等,上述矿产品主要为自用,部份销往省外和省内其他地区,如铁矿、锰矿、铅锌矿、硫铁矿供应韶关钢铁厂和江门化工厂,瓷石、瓷土供应佛山陶瓷厂等。

附表5  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及矿产地数量统计表。

附表6  主要矿产地基本情况表。

附表7  矿产资源采选情况统计表。

三、地质工作及矿产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多。清远市目前主要开采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法,造成大片植被和表土严重破坏,暴雨季节,常产生泥石流,水土流失也十分严重。

2、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未能全面复盖,法律法规贯彻深度不够,管理职能不到位,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3、清远市地处南岭成矿带的西段,粤西桂东南成矿远景区的北端,成矿地质条件好,目前发现的矿产种类很多,但对资源的远景不明,一些工业建设急需的优势矿产地质工作程度较低。    

4、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工作过去投入较少,未能给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准确充分的地质依据,尤其是东南部地区,该区地处北江中下游和珠江三角洲北部外缘,城市建设、河流整治及环境保护均需要提供详细的水、工、环地质资料。

四、地质工作形势和矿产资源供需状况

(一)地质工作形势

清远市以往地质矿产工作程度相对较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矿产勘查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勘查评价的矿产地占发现矿产地总数的80%,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要求提供大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工程地质资料,以满足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地质资料的要求。

(二)矿产资源供需状况及对经济建设的保证程度

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部署,清远市今后将是我省重要的矿产资源供应基地之一,因此,矿产资源的供需问题不单要考虑本市需求,还应着眼于全省经济建设的发展甚至省外和国外市场的需求,今后5-10年,估计大量需求的矿产资源主要是铁矿、铅锌矿、硫铁矿、金银矿、锰矿、铜矿、水泥用灰岩、化工用大理岩、硅灰石、冶金熔剂用灰岩、高岭土、瓷土、煤、钾长石和磷矿。

从清远市矿产资源现状和目前开采情况分析,铁矿、水泥用灰岩、冶金熔剂用灰岩、化工用大理岩、硅灰石等基本保证需求,铁矿、铅锌矿和锰矿在近5年内尚可满足市场需要,瓷土和高岭土急需寻找优质品供应省内各大造纸厂生产高档机制铜板纸和陶瓷厂、生产高档建筑陶瓷,煤矿需求量大,但它是属于全省需逐步压停的矿产资源,无需大规模发展,钾长石和磷矿资源十分短缺,需要加强地质找矿工作,寻找适于开发的资源基地。除此,霞石正长岩、冰洲石、石墨、钠长石和滑石是本市具有特色的优势矿产,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加大开发量。

附表8  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表。

 

第三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对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导向,以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为主线,以“清远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第十个五年计划”和本市矿产资源的实际出发,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强化矿业管理,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拓宽地质服务领域,更好发挥地质矿产工作在清远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地质矿产工作与清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原则。

2010年广东率先实现现代化和清远市2010年建成“碧水蓝天绿地花鸟城”的对外开放与对内辐射并重的国际花园城市为总目标统筹安排地质矿产工作,加强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充分和准确的各种基础地质资料。

(二)坚持矿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决执行“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积极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当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矿业开发要为环境保护让路,坚决停止对环境产生严重破坏的一切矿业活动。

(三)坚持效益统筹原则

统筹矿业活动的社会经济总体效益,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效益,统筹矿山生产同土地、河流、地下水、森林、旅游景观等资源的总体效益。

(四)坚持科技兴矿的原则

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本地区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程度,采用新工艺,研究新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矿山复垦绿化水平,降低或杜绝矿业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规划目标

(一)2001-2010年总体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取得显著成效;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根本好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基本完成矿业结构调整;矿产资源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区在政策上、措施上有切实的保障;优势矿产的开发利用达到有序、科学、合理。

(二)“十五”规划目标:

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根本性的进展,基本完成主要地段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工作。

2、矿业秩序基本好转,矿业结构调整中的矿山规模结构、产业结构基本合理,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小矿山90%基本完成关停并转工作,禁采区内的一切固体矿产开采活动已全部停止。

3、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最低开采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一矿多开的现象基本得到抑制。

4、矿泉水地下热水开发利用管理达到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基本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效利用、总体布局合理。

5、杜绝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一切采矿活动,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三)2010年远景目标:

1、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适应本市实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

2、全面完成全市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和预报系统,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治理。

3、全面完成禁采区和闭坑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工作。

4、全面完成矿业结构调整,矿业布局和矿山规模达到规划要求。

 

第四章  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规划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地勘体制,调整勘查布局,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制运行、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由国家(含省)组织开展,按计划统一安排;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则由企业、集体、个体投资开展,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安排。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

1、部署原则

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根据全省地质调查工作总体布署,结合本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以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为主,以国家重要经济区综合性基础调查为主,优先安排促进社会进步所需的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2、工作项目安排

1)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25万环境综合调查,主要内容是:开展全市花岗岩分布区放射性异常调查,查明放射性背景值,评价放射性异常的危害性及危害程度;开展重要经济区、人口密集区地下水、土壤环境地质评价和灾害地质调查;开展北江中下游河流沉积平原第四纪沉积物类型、成因、分布和地下水埋藏条件。

2)、城市综合地质调查

开展清城区、清新县、英德市、连州市城市综合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调查面积2280平方公里,比例尺1∶2.5万,任务是查明调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区域性地下水位升降、水资源环境和水质变化特征;查明地质灾害的种类、规模、成因、危险性和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城市地下水环境评价和预测;建立城市地质环境监测系统。

3)农业生态地质调查。

 开展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农业生态地质调查,面积899平方公里,比例尺寸1:1万,主要任务是查明调查区内各种岩石、土壤的类型、特征;地球化学、土层与植物的主要微量元素含量及环境对植物生长质量的影响;研究水文地质特征,提出土壤和地下水质改良的意见和措施,为本区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服务。

4)地下水资源调查研究

开展阳山、连南、连州、清新等岩溶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调查面积1089.6平方公里,比例尺1∶2.5万。主要任务是查明岩溶区地下水的分布、水量和水质特征,评价开发利用的可行性。

5)地下热水调查研究

开展佛冈、阳山、清新、连州、英德等地区地下热水调查和勘查,调查面积479平方公里,比例尺1∶1万。任务是查明地下热水的分布、形成特征及水质、水量、水温,评价地下热水开发利用可行性,为发展地方旅游业服务。

6)专门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

北江两岸各2公里范围内,进行大比例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调查面积约350平方公里。查明调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构造地质特征,为河流整治和工程建设提供地质依据。

(附表9  地质调查矿产勘查规划项目表)

(二)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

   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实行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的业主依法投资负责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布局总体规划要求,坚持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矿种主要是矿泉水、地下热水及水泥灰岩、大理岩、铁矿、铅锌矿等,鼓励勘查的地区为西北部鼓励开采区,禁止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地区主要有港口、码头、机场、国防工程规划和建设范围内;主要交通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军事禁区、自然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所在地。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根据国家矿业产业政策和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统一布署,清远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今后十年的基本方针是:鼓励经济建设急需的优势矿产资源和特种非金属的开发利用;限制和压缩煤矿、砖瓦粘土的开采;加强地下热水和矿泉水的开发管理;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促进矿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一、矿业经济发展战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一)矿业经济发展战略

根据广东省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清远市制定的“南部带动、东部联动、北部启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清远市“十五”及至2010年矿业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是:适当扩大优势矿产的开发利用;加强对本区特种非金属矿产资源的保护;强化地下热水、矿泉水开发利用管理;加速南部和东部地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1、东南部限制开采地区(包括英德市京广线以东、清新县东南部、佛冈县和清城区)

该区紧靠珠江三角洲,是广州市的后花园和珠三角的“菜蓝子”基地,人口相对比较密集,城市化工业化程度较高,又是全省最大的水力枢纽工程所在地,因此,该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限制矿产资源开发,尤其要禁止对环境产生污染和破坏的一切矿业活动,尽快关闭所有的砖瓦粘土开采点和红砖厂,限制河砂开采,准采区内只允许开采当前建设和市场急需的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灰岩、水泥配料矿产、矿泉水、地下热水等矿产,对露天采石场的复垦绿化工作在2007年前全部完成。

2、西北部鼓励开采地区(包括英德市京广线以西、清新县西北部、阳山县、连山县、连州市和连南县)

该地区是清远市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人口密度小、城市化程度低,矿产资源十分丰富,金属、非金属矿产种类较多,应充分利用本地区优势,鼓励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发展山区经济。在考虑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一要考虑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益,协调与林业、水利、旅游等部门的关系,二要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停止一切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矿业活动,要考虑经济建设和市场的需求,杜绝盲目上开发项目。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

(一)总体安排

根据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布局,清远市北部山区位于广东省矿产资源鼓励开采范围,南部靠近珠江三角洲一带为限制矿产资源开采的地区,前者是指在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治理的前题下,鼓励开发经济建设急需的矿种,后者的限制范围包括矿种限制、时间限制、地域限制和开采总量限制。

(二)具体部署

砖瓦粘土:禁止大规模开采,禁止在农田和耕地开采,禁止在居民区开办砖厂烧制红砖,清远市区、清新县、佛冈县、英德市南部地区现有砖厂在2005年前必须全部关闭,从现在开始不再颁发砖瓦粘土采矿许可证,不批准砖瓦粘土开采用地。

建筑用花岗岩:禁采区和规定的禁采范围严禁开采花岗岩建筑石料,禁采区内现有的露天采石场(厂)必须立即关停,限采区内的采石场限采的最后时间到2005年底,在此时间内,不能扩大开采范围,不能扩大开采总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同时进行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在准采区内开办露天采石场需符合规定的准入条件。

水泥用灰岩及水泥配料矿产:水泥用灰岩和水泥配料矿产是本市优势矿产,应加强开采管理,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目前开采矿山主要位于英德市北部及阳山县境内,在不突破开采总量前题下,鼓励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凡小于最低开采规模限制指标的现有矿山,限于2005年底前停采关闭,停采后两个月内完成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对质量较好,开采条件简单,矿山又处于准采区范围的,可通过招标出让方式组建集团化矿山继续经营生产。

其他非金属矿产:硫铁矿、耐火粘土、萤石、瓷土、硅灰石、滑石、饰面花岗岩、大理岩及煤矿等是本市储量较丰富的非金属矿产,在西北部鼓励开采区可根据市场和经济建设需求适当扩大开采量,硫铁矿可在现有矿山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禁止开办新硫铁矿山。煤矿按全省对煤炭生产的统一布署,逐年减少矿山个数,到2010年底,本市只保留规模相对较大,生产技术水平较高、安全条件好的1~3个煤矿生产井。硅灰石、化工用大理岩、滑石、瓷土和优质饰面花岗岩是当前市场急需产品,可根据市场情况组建生产矿山和选矿加工厂,生产高科技精细加工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金、铁、锰、铜、铅锌等金属矿产:清远市金属矿产分布范围广,矿产地较多,目前省内急需的金、铁、锰、铜、铅锌等矿产仍十分短缺,适当扩大开采量,以满足本省需求,对小而富的金属矿产,可降低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允许开办小型矿山,对小型矿山要加强管理,严禁采富弃贫、防止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稀土、铌钽及铀矿:属限制开采矿种,严禁大量开发,对位于边远山区矿石品位又富的稀土、铌钽矿床,需在充分进行效益可行性论证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方可进行开采,严禁私营和个体开采铀矿。

地下热水及矿泉水:地下热水和矿泉水是目前旅游业和市场热门矿产,开发后一般效益较好,要强化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禁止一矿多开,禁止超量开采,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凡小于最低开采规模的矿泉水厂和地下热水开采点要限期停采关闭。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和最低开采规模限制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主要是根据经济建设对资源的需求、市场容量、资源状况和目前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制定最低开采规模的目的是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防止大矿小开、乱采滥挖、采富弃贫、浪费国家资源。

1、建筑用花岗岩。是目前主要开采的建筑用石料矿产,根据清远市“十五”及至2010年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规划考虑,每年开采总量控制在700万吨(约300万立方米)左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10万立方米/年。边远山区因建设急需,最低开采规模可适当缩小。

2、砖瓦用粘土。2005年以前,每年开采总量控制在60万吨以内(相当于3.0~3.6亿块砖),2005年以后,年开采总量30万吨。

3、水泥用灰岩:根据清远市水泥生产发展的需要,2005年以前年开采总量1000万吨,2005年后到2010年,年开采总量1200万吨。矿山最低开采规模30万吨/年,按生产高标号水泥要求,灰岩质量:CaO>50、MgO<3%、SO2<1%、K2O+Na2O<2%。

4、煤矿:目前全市煤炭实际产量在30万吨/年左右,按每年10%的比例递减,2010年底,基本停止煤炭生产,煤矿最低开采规模3万吨/年。

5、其他非金属矿:

瓷土及瓷石:主要供应本市陶瓷厂使用,按规划在建的陶瓷工业城45条生产线要求,年开采总量300万吨(原矿),矿山最低开采规模15万吨/年,矿石质量按建筑和卫生陶瓷用瓷土Ⅰ级品质量指标要求。

硅灰石、化工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饰面用大理岩等是目前市场需求量大的矿产,在原有产量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生产规模,以适应市场需求。其他非金属矿产基本保持原生产规模,在尚无质优量大的矿产基地之前不组建新的开采矿山。

6、金属矿产:目前开采的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锰、铅锌等,为发展山区经济和开发利用地方优势矿产资源,对金属矿产不控制开采总量,不限制最低开采规模。

7、矿泉水和地下热水:目前全市有矿泉水厂2家,年开采总量3.6万吨,地下热水开采点3处,年开采总量26万吨,根据本市已探明的资源情况和市场需要,暂定矿泉水最低开采规模1.8万吨/年(50吨/日),年开采总量6万吨,地下热水最低开采规模10万吨/年(300吨/日),年开采总量30万吨。

(二)矿山企业结构调整

2003年底,凡位于禁采区内和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厂)全部关停,到2005年,全市保留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80处。准采区内的露天采石场,按规定采用台阶式开采,湿式破碎,粉尘污染指标及土地复垦绿化均符合有关标准。位于东南部限制开采地区中的砖瓦粘土开采场和红砖厂,2005年底之前全部关停,在此期间内,逐步完成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工作。2005年底以前,凡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硫铁矿山,水泥灰岩矿山、瓷土矿等逐步关停,全市保留水泥灰岩矿山20处,硫铁矿山10处,瓷土矿20处。煤矿生产矿井要逐年关闭,到2010年全市停止煤矿开采,所需煤炭资源可从韶关和省外购进解决。矿泉水和地下热水严格按最低开采规模衡量,凡小于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2005年底前全部停止开采,到2010年底,全市保留矿泉水厂3间,地下热水开采点5处。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区划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规、《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的规定,对本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划分为禁采区、限采区、准采区和保护区四类地区,其划分原则是:

禁采区——县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旅游度假区、历史文物古迹所在地;重大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规划区、城市建设规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交通要道和主要江河流域两侧500米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产生不良后果或可能引发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准采区、限采区和保护区以外的地区。

限采区——其含义是限制开采时间和限定准采矿种,禁采区内已经开办的采石场和矿山,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停采,可以规定限采时间,限采时间一般1~3年,在此时间内,按每年生产规模缩减计划和土地复垦绿化计划执行;若禁采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市场又急需,开发后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小,可限定在规划期内开采利用某特定矿产。

准采区——资源条件和开采条件相对较好;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远离城镇的偏远地区。

保护区——对某些特种优势非金属矿产,在工业利用可行性研究和开采技术条件尚未解决之前,将该矿区(矿产地)划为保护区。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1、准采区:

根据规划区划分原则和矿业经济发展区域布局,同时考虑资源、市场需求及开采现状,全市划定准采区22处,其中清城区5处,分布在附城、高桥、源潭、龙塘4个镇,清新县9处,分布在白湾、石潭、桃源、浸潭、沙河、石坎、秦皇、新洲、鱼坝、珠坑10个镇,英德市15处,分布在波罗、青坑、沙口、云岭、黄陂、塱埠、大湾石枯塘、张陂9个镇,佛冈县6处,分布在水头、龙南、民安、汤塘、黄花、四九、高岗7个镇,阳山县10处,分布在黄岔、小江、石螺、江英、新墟、大良、阳城、水口、杜步、龙埠10个镇,连州市9处,分布在丰阳、清江、朱岗、东陂、清水、保安、瑶安、麻步、潭岭、朝天、高山、附城、龙坪13个镇,连山县5处,分布在禾洞、大富、永丰、上帅、三江5个镇,连南县3处,分布在香坪、南岗、大麦山3个镇。准采区总面积     平方公里,估算主要矿产资源量:水泥灰岩7000万吨、大理岩3000万吨、建筑用花岗岩2亿立方米、黄铁矿1000万吨。

2、限采区

全市共划定限采区36处,其中清城区2处,分别位于龙塘、石角2个镇,清新县2处,位于新洲、桃源2个镇,英德市15处,位于张陂、望埠、大镇、黄陂、西牛、青塘、鱼湾、下  、黎溪、大洞10个镇,佛冈县4处,位于三八、汤塘、龙南、高岗4个镇,阳山县2处,位于白莲、杨梅2个镇,连州市6处,位于瑶安、保安、西岸、朝天、西江、九陂6个镇,连山县3处,位于禾洞、永和、三江3个镇,连南县4处,位于三排、大麦山、寨南、金坑4个镇。限采区内现有矿山生产时间一般到开采证有效期,最迟不能超过2005年底,到2005年底以前,限采区内严禁新开办矿山企业。

3、禁采区:

准采区和限采区以外的地区全部划为禁止开采区,在禁采区内严禁开采一切固体矿产资源,禁止开展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4、保护区:

1)连州朝天硅灰石为省内特有非金属矿产,在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已列为保护性矿产资源,该矿产地划为矿产资源保护矿产地。

2)阳山黎埠硼矿是本市特种非金属矿产,在资源和利用方向未查明之前,禁止开发,列为保护矿产地。

五、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1、办矿资质的准入条件: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及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2、开采规模准入条件:生产规模要大于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3、区域准入条件:矿山范围不能超越规划确定的准采区范围。

4、资源准入条件:要有与开采规模相适应,保证开采年限20年的储量规模,资源评价要有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地质勘查报告。

5、其他准入条件:先进的开采方案,矿山建设管理制度,全面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切实可行的矿山生产安全措施,矿山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的采用一票否决制度。

附表10,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表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矿产资源开发会产生废气(粉尘、悬浮物、可吸入颗粒物、化学气体)、废水、废渣和噪音,对开发地的生物、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景观等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的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和协调。

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保审批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申请立项必须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送环保部门审批,履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矿山生产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风险,预防环境问题的出现;环保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治理,同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二、露天采矿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严格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制,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同时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和缴纳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采矿权人要履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义务,矿山复垦绿化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环保、林业、水利、土地、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自然生态环境保证金及相应利息可退回采矿权人。

三、加强停采矿山复垦绿化工作

全市停采闭坑矿山180多处,需进行土地复垦绿化的112处,按不同地区分期分批进行,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停采露天矿山土地复垦绿化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所需资金由县、市地方财政解决。

四、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预报和防治系统

市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收集及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各县、镇分别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预报和防治系统,及时掌握和有效控制采矿活动造成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及森林破坏等灾害,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治理措施。

五、加强矿业活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明确环保、城建、交通、旅游、农业、林业、水利及规划等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责任分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效益统筹原则建立避让制度,矿业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矛盾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六、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目标

“十五”目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30%,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体系和多项管理办法基本完善,由矿业开发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得到控制和逐步消除,矿山生态环境基本好转。

2010年: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率100%,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办法全面完善,由矿业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基本消除,矿山生态环境全面好转。

(表11、停采矿山复垦绿化规划表)

 

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

矿产资源规划是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政策性和纲领性文件,《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在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均要以《规划》为依据,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审批或颁发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对于违反规划审批或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按照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统一布署,编制各种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包括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专项规划;地下热水矿泉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地质环境调查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应服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森林保护、城镇建设、旅游开发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等规划相衔接。清远市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指标要纳入市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规划》每五年修编一次。

二、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检查,确保规划的实施

进一步贯彻《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要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制定适应本地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使规划的实施更有保障和具有可操作性。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依法办矿,严格依法治矿,进一步理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体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监察队伍,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严励查处矿业活动中各种违法事件。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申报制度和矿山建设审批程序,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各种违法和侵权行为要给予严励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方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拒绝缴纳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或因矿山开采造成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的,要给予严励处罚和经济制裁。对于关停后生态环境问题又比较严重的闭坑停采矿山,作专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政府拨给适当资金,按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按期完成。

四、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相应的资质证书,采矿权申请人经依法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才成为采矿权人。

办理采矿许可证要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开发利用方案要求采矿方法合理,技术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生产规模在允许最低开采规模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表)必须按环保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规定执行,对产生严重污染的矿种,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环保指标,凡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制度

矿产资源开采分区制度是保护矿产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具体体现,对在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内所设立矿山企业要严格掌握准入条件,原有矿山企业与准入条件相抵触的要限期整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要分期关停。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矿产资源法制意识,增强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观念,增强各类矿业权人依法办矿的自觉性。定期举办各种学习班,普及矿业知识,提高全民素质,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方针,在全社会树立一个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使矿山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七、加强领导,落实政策,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实行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将对规划实施的好坏列入各级领导工作责任制中,对规划目标实行定期检查考核,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监督,加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环境资源、旅游资源与矿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提高本地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落实各项矿业产业政策,加大对各种税费征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性规定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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