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
申请人阮剑洪向我局称其遗失座落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百加集镇市场2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为清市府国用(1995)字第1800010049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2平方米,四至为东至阮日辉,南至小巷,西至阮文昌,北至大街,并申请补发。如对该土地使用权、他项权有主张者,请在一个月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地址:清远市人民路七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国土资源局窗口);否则,我局将注销上述国土证,重新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六月五日